采桑

好大的戾气啊

管窥与偶得——《苦杏仁》

永远的草莓地:

《苦杏仁》 


我有几个不太好的开头,但我还没有老练到想删掉它们的地步,这是追文过程的日常,我现在把它们放在开头部位,也感谢和我一块儿追这篇文的pp太太,一个人追文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有人结伴更好,即便我们并不就《苦杏仁》本身谈论更多。




①首页刷到第八章更新时候我对pp太太说,《苦杏仁》更新了!快跟我一起去受罪!十分钟后她没理我,我已经一瘸一拐地回来了:我受完罪了。


②pp太太在第七章更新时候曾表示她决定去看几篇雷文缓一缓。对此我只能说,妈的她真是个天才!


③第六章更新时候我还在加班,会议间隙看完更新,然后整个会议过程就不知所云了,我不得不为自己毫无长进的自制力忏悔,即便年末的会议通常毫无智商含量,也不能用一种无能掩盖另一种无能啊。虽说一部好小说的硬指标是让读者产生生理反应,比如精神恍惚、注意力低下、弄错幻灯片顺序等等,也不意味着读者乃至作者需要背负额外的社会压力,是的,社会压力,大到我在办公室的那个座位,小到我现在写下的这些。


④“你猜结局是啥”“哥哥挂了”“日啊,结局出来你跟我剧透下我再看”“有必要吗?小姐,你已经在半空中了,捂上眼睛,你也会摔在水泥地上的”“那我也想知道下面是三万英尺还是更高”“你跟到了第九章,你觉得九章的高度是马路牙子吗?”






现在请把以上部分当作不恰当的玩笑,请相信,这些片段也许矫情但绝不夸张,它的不妥仅仅因为真实,真实容易让人感到冒犯,像一小撮人排外的自嗨。合格的评论即便不能起到安利作用,也绝不能相反。请再相信,《苦杏仁》是一部值得看两遍以上的作品,因为如果你只看过一遍,你就等于没看过它。当然如果你看过两遍,你就会有第三遍第四遍。




如果把这部小说一口气从头追到尾,那滋味估计就跟八百英尺的蹦极差不多【蹦过,有发言权。一阵眩晕过后再来两三遍。更可能它不是蹦极,而是一个“啊~~~~~~~砰!”的过程,但倘若你和我一样,每次吃一点,不能多吃,又不能忍到最后再吃,就这么一点一点吃到了第八章,那你差不多也该到一个极限了,你抓耳挠腮,想,我豁出去了,我不怕死了,但是那个命中注定的水泥地面怎么他妈还不来?这就是这篇评论的起因。




我以前老说,我不敢自称白鲸的粉丝,因为她理应匹配最好的读者,然而我左顾右盼,发现大家心态都一样,在一位气质型作者面前我们本能地感到衣衫褴褛,这给了我莽撞的勇气,让我走进那间光可鉴人的展厅,打开缀满蓝丝绒的橱窗,从聚光灯的光线交汇处取下这顶无人认领的桂冠。无论如何,我对这部作品的解读仅仅局限于我个人的认知,我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它,即便它是不恰当的,我但愿它让各位一笑置之。




一、一种语言


打开《苦杏仁》的第一章,我们来商量一下,你看到了什么?




如果你跟我一样,那么我会说,我看到一个废墟时代里一幅天上人间,带裱框的那种。




故事从纽特描述一场夏天开始,谈他如何发现忒修斯剥离兄长这一身份之外的存在。当然,我们是评论不是写文。我不能把整篇文用自己的语言复述一遍,事实上,我想说的是一种气味和腔调,构成了《苦杏仁》独特的语言风格。我们很容易从一篇文的语言风格中判断剧情的走向,因为语言风格通常反映了作者的价值取向。即便你不了解作者,当你看完第一章,你也有百分八九十的胆量和智商说,这篇文章不会得到一个港式大团圆的结局。这是如同《英国病人》开篇那架飞机一样再浅白不过的事情了。




很多人提到影片《英国病人》,虽然白鲸通篇运用了镜头语言,但我得说,《英国病人》的情感线相较之下显得非常悲恸以至直接。非要打比方的话我会说是《魅影缝匠》,即便我真是非常不喜欢《魅影缝匠》。这就引发一个题外话了,虽然《苦杏仁》配得上任何赞誉,或者任何赞誉都配不上它,但倘若我遇到另一个像我这样的吹,那我还是宁愿和不看《苦杏仁》的人做朋友。这就是我对《英国病人》以及《魅影缝匠》这类影片的看法。我想会有人在这里莞尔一笑的。




那么,说回《苦杏仁》,引用小说版《英国病人》开篇的话来描述这个故事里的纽特和忒修斯——“他是他绝望的圣人。”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浓缩《苦杏仁》,那就是绝望,这个形容词在三流作品里也很常见,我们试着把它解释得不那么三流。




首先,《苦杏仁》对场景的构造十分精巧,精的是不会给读者造成额外的知识负担,这是随便从哪一章节起跳都能领教到的:譬如对医院和几场聚会的氛围捕捉,在白鲸的笔下,读者有没有上个世纪旧大陆日常生活的知识储备一点都不重要,巧的是它们全是重点,任务不止于制造氛围,但也绝无引发考据癖的企图,《苦杏仁》有许多片段是这样的:看起来像写景,景里写的是动作,而动作铸就的是人,退远了看,写的是事,绵延到了情,这几者高度糅合后成就一句话,“性格引发命运”。




所谓镜头语言大概就是这样:有它,没什么大不了,没了它,一切都不成立。




“忒修斯刚从那里面出来,剃须膏和肥皂的气味还残留在镜子前,纽特把手探到水龙头下面,出来的水很凉,冰冷的液体刺得他一颤。他仿佛在窃取什么一样关上了水。”这里写了什么吗?可能有,更可能没有。读者不敢下结论,但情绪已经就位了,以至于读者不太需要去计较是什么情绪。它让读者下意识地收住窥探的目光:拿手术刀的去解剖这部小说是冒犯的。有血有肉是一部小说的硬指标,但有没有小说没有骨骼也没有筋肉,只剩下光秃秃跳动的神经丛?《苦杏仁》就是这样的。




很多作者会剜叹,当他们想描写一种痛苦,他们必须承受十倍的痛苦才能写出其中两成,而这两成传递到读者那儿则只剩半成,这就是作者和演员追求浸入式体验的原因。当他们要演绎自杀的痛苦,他们得对自己进行虐杀。我不谈论这个方法对不对,但很显然,白鲸描写这些的时候痛苦吗?如果她痛苦了,那么身为读者我至少还服气一点,而不会在痛苦的同时不断提醒自己是个傻瓜。




在《苦杏仁》里,即便全文弥漫痛苦的质感,但这种痛苦不是铺天盖地的,而是带准星和靶心的。主人公的每个记忆点都带出了痛苦的由来,这是一种分寸和效率,有经验的写作者熟稔地规避大而无当的咏叹调,《苦杏仁》虽然是部欧美同人小说,使用的自然也都是翻译式的语言,但贯穿全文那种左顾言他、弦外之意的手法我们完全可以用东方的思维去消化。左顾言他是指当作者把一件实物描写得非常细致,她所要表达的就绝对不在这件实物上。这种写法身为读者我们很容易捕捉到,但身为一个作者要具备这样的自觉是要靠长期训练而来的,白鲸天赋惊人,面对天赋惊人的作者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除魅,她累积了大量的写作经历,她不会犯低俗的错误,比如咏叹调,比如连篇累牍,比如纽特最后的信。书信体是种非常偷懒的手法,所以白鲸的书信是怎么写的呢?写了威尔士人,写了热情的门房,写了带斑点的水果。背面那封信呢?那是层层铺开的剧情,在剧情当中信件已经消失了,变成了一种平静流淌的旁白,变成一种高山流水的弦外之意。




通常九年义务教育评价一部优秀小说的功能是引发思考,和《苦杏仁》这种让人难以思考的小说显然不在一个次元,两者孰轻孰重不好说以免AOE过大。但我们到底是东方人,我们不谈中心思想和革命真理,我们有自己特定的审美方式,我们不能接受一样东西被穷尽了。富士山在那里,你是那个要征服山峰的人吗?还是那个搭乘新干线隔着窗玻璃远远看它一眼的人?我们看,看什么?看蓝天白云和积雪的顶尖?还是看这幅风景画里一道模糊的神谕?——这就是《苦杏仁》带来的阅读体验,我必须为《苦杏仁》的读者们正名一下,我们真不是受虐狂,我们迷恋的不是一个爱而不得的故事,而是在一个爱而不得的故事里,那些被上帝的宽袖拂过的细枝末节。






二、两种对立


骨科有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违背了韦斯特马克效应,《苦杏仁》的处理其实就是通常作者会运用的方法,从一处或者几处细节去完成情感的转换,但抽射和倒勾都是1个得分的情况下,倒勾具有超越的意义,这就是《苦杏仁》在对待兄弟情感转换时候带给读者的高级享受了。忒修斯看到了那个杯子,他拿起来,如果这时候他完成了间接接吻的动作,这个剧情的任务算是完成了,我们肯定白鲸能够把这个动作描绘得令人心碎,但忒修斯迅速放下了,这个剧情的任务同样完成了——倒挂金钩的那种完成法。




去掉逻辑的小说是言情小说,遵从逻辑的小说是作者的自我修养,而反逻辑的小说则是一种天赋,反逻辑有个更好理解的说法是句号之外的留白。这个人物这么做了,遵从的是情感的逻辑,这个人物不这么做,遵从的是高于逻辑的情感。




从纽特的视角转换成哥哥的视角,两者在讲述同一种情感时候,张力是全然不同的。写纽特时候考验的是作者对于天真和敏感的掌握,看起来写的是“放纵”,但在面对哥哥时候,他的一系列表达却是压抑的,写忒修斯考验的是作者对于人情伦理的揣摩,看起来写的是“约束”,但哥哥在对弟弟阐述时候,那种公募操盘手一般散漫的气质又表露出来,这其中有剧情的需要,因为忒修斯当时的处境可以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来形容,抛开剧情,我们在三次元也很常遇见这样的情况:刚毕业的学子深藏城府,工作多年的老油条则不拘小节,忒修斯在面对弟弟时候那种泰然自若就是一个有阅历的人会表现出来的,它和剧情无关,和倨傲无关,仅仅是阅历而已。想要写好一个脱敏的弟弟或者一个敏感的弟弟、一个无情的哥哥或者一个衷情的哥哥,需要的只是工匠精神,但要把这几个无缝对接起来,考验的是天才,但天才这个词对白鲸而言又几乎称得上是一种轻慢,我也许称赞过其他作者“天才”,但不会这么称赞白鲸,容易有偷懒嫌疑。




“你是忒修斯·斯卡曼德,我的哥哥。”当纽特这么说的时候,我们感受到的冲击力差不多是忒修斯跪倒在纽特怀里时候纽特所感受到的冲击力,惊心动魄,穷途末路,以及畸形和留恋,还没来得及咀嚼这些滋味,你的眼眶就红了。




好了,现在我们很容易理解在阅读时候那种无处不在的高级感是怎么来的了,矛盾从来不是一个是非问题,而是一个审美问题。当作者打算写纽特,她就写弟弟的身份,当她打算写弟弟的身份,她就写纽特。两个身份无时无刻无处不在,构成一种残酷的矛盾。还有什么比一个作者用道德来刻画爱情、用爱情来标榜道德更残酷又更高级呢?




看到这里,你也许想,一个有魅力的角色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苦杏仁》给我们的答案更像是“何必如此”。此处我需要一张“兄die,没必要,您这样真没必要”的表情包。当读者们要的只是巴掌大的幸福,纽特的“何必如此”和忒修斯的“何必如此”让故事里的爱情如此的与幸福背道而驰。当读者尖叫哇我受够了让他们俩相忘江湖吧!他们又再次用“何必如此”身体力行了爱情。纽特说“我不确定我说过再见”我几乎以为我已经看到了故事的终点,忒修斯的视角展开时候,我甚至想,这个故事如果停留在那句“再见”,几乎称得上是一种求仁得仁了。因为倘若纽特的故事是个半圆,那么忒修斯的半圆除了让读者知道它们拼凑起来是个裂痕累累的圆以外就再没有去处了。




纽特自私吗?他让哥哥回去结婚,纽特无私吗?他向失忆的哥哥坦诚一切。忒修斯自私吗?他对纽特使用了遗忘咒,忒修斯无私吗?他也向纽特坦诚了一切。这两个拧巴人拧巴到一块儿,但凡其中有一个人稍微退一步或者稍微进一步,这个故事也称得上“痛快”,你问我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人,肉体凡胎的那种。或者这么说,如果纽特是个能够对失忆哥哥隐瞒情史的“好人”,那么与此同时他也必然是一个能够克制自己不去逾越的弟弟。如果忒修斯能够轻易放飞自我不管不顾,那么他也不可能爱纽特这么多年。




我前面说,这是一部关于绝望的爱情小说,但允许我这么认为,白鲸的故事总有一种肃穆的气质,否则她的读者也不会如此小心翼翼,而肃穆的气质通常是由尊严打磨而来,她的爱情大多是要为尊严而牺牲的。即便跳出悖德的背景,这一点也不会改变,故事进行到尾声,我们也瞥见了尊严的苦涩和锋芒。




当然作者是不是我们理解的那样,一定不要计较,不要在写下感想的时候怀疑自己,我们又不是搞文学审查或者真理检验,非要说明作者是怎么想或者不是怎么想。身为一个读者的自觉就是不去关心作者。当然身为读者的优惠也在这里,我们可以不负责任的肢解某个章节的意图,因为我们怀有更崇高的理由:拓展自己对外界的认知。我们阅读什么,理解什么,都是带着自己的诉求而到来而出发的。这个可以放到文末再说。






三、三边工程


这个小标有说文解字的嫌疑,从结构入手,分成作者、故事和读者。哈,我觉得相当形象,各位不熟悉可以检索一下字面意思。




有时候我十分肯定《苦杏仁》底下评论的读者有种普遍的恐慌和羞怯就是:你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因为无论说什么都像一种冒犯。对此我的自我安慰就是反正一位久经战场的作者肯定已经被冒犯惯了。




先说作者,作者是相对角色和读者而言的存在,我假定读者对作者是完全陌生的,当然我们可以去搜索微博豆瓣网易云,但我们面对一份方案文本时候我们不会这么做的,我们不会说看看妹岛的生平事迹,我们从用地条件和经济指标入手。我们来看一下骨科的用地条件是什么。如果是我,我不会说是悖德。因为相比他们怎么敢相爱,更不能理解的是他们怎么会相爱,比起纽特为什么会爱上他哥哥,更难理解的是他哥哥凭什么会爱上纽特。这才是剖开悖德的表象下更具象的限制性强规。在这个CP里,相比“怎么办”,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为什么”。请留意,在《苦杏仁》里这不是一个前后顺序,这使得这部作品在信息量上迅速和其他业余作品区分开了。




经济指标呢?这是篇同人,一个魔法的世界,有原著的框架在。作者再怎么发挥,最后也得落回这个平台上。白鲸以前对《哈利·波特》了解吗?不好说,她是劳伦斯·布洛克的读者,当然罗琳也写侦探小说,据说“节奏精准,词汇量庞大”。这是题外话,如果把《苦杏仁》脱离魔法世界,写成一篇AU,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即便整条故事线已经轻盈到几乎随风而逝,它最终还是落回了原著,这是一种谦逊吗?也许吧,我更愿意把它理解成一种尊重,对罗琳?当然不,那太过了。对角色和读者?——绝对是角色。




再说故事,如果把小说理解成一栋建筑,那么我得说,建筑没有设计。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开场白。景观和精装同样,当我这么说的时候,即便是个没有方案经验的毕业生也能本能地反应过来:设计是一个妥协的过程。写小说没有红头文件和NOI率,但细节服务剧情,剧情服务脑洞,脑洞服务笔头。写作中的隐忍当然不能叫妥协,但这其中有某种相似性:《苦杏仁》很多地方让人感觉被摁到了水下面,摁是作者一个“收”的动作,像隐忍,那些书写的字迹被摁到了水面以下,扩散成无处不在的浓墨,达到了“放”的效果,这是经由作者再到角色最终抵达读者感官上的体验。这很矛盾,也很精彩,隐忍就是抒情的最高级。抒情是小说最大的避讳,《苦杏仁》里头有没有?有,通篇连载为止我见到一处:当纽特形容他毁了他哥哥时候,他使用蓝色的康乃馨的象征。与其说是抒情,不如说是一种情绪传达。我喜欢这么形容白鲸的小说:传达。她不堆砌不引用不抒情不描写,她在传达。传达这两个词显得客观而理性,这也是符合白鲸一贯的小说风格的,她写另一篇骨科同人《捉迷藏》,诸位深有体会。如果要区分的话,我会把《捉迷藏》分为线性叙事,《苦杏仁》自然是非线性的,文学上的非线性不太好形容,但在建筑领域里的解释非常具体:游牧空间是一个褶子的世界,建筑在由内向外和由外向内的两种状态中不断的折叠、展开和再折叠。水平有限,我谈不了什么太大的命题,但是这个概念我觉得很贴切,《苦杏仁》里的两位主人公本身就是变量,并处于永远变化的状态之中。他们的“由内向外”是回忆,是过去进行时,“由外向内”是当下,是现在进行时,两种状态中不断折叠展开和再折叠,让一个失忆的故事变得层次丰富了。




我们来换个思路,让一个普通人写一个失忆故事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得完成一个章节的回忆再进入下一章节的现实,这么做有个好处,易于理解,脚指头就能读,但缺乏美感。这是通俗小说的写法,也是我们业余选手的选择。《苦杏仁》的开场彰显节奏感,不是动次打次那种,而是一种韵律,它是通过“说故事”的方式进入小说世界的,在第一章里,作者就已经完成了小说向电影的过渡。我们喜欢形容一个故事的优美,说它“强烈的镜头感”,即便对作者不熟悉的读者,也会忍不住嘀咕,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也许看过道格玛作品,或者是个塔科夫斯基爱好者。一个作者的大企图都是从微小处体现出来的,而不是相反。《处女泉》里我们不必等到陶尔进屋就知道三个牧羊人必死无疑,但最终被记住的是那颗撼倒的树苗。哈这个调子高得有点莫名,我们回到大白话里,白鲸简洁吗?简洁,到了能省则省的地步。有细节吗?有,多得不得了。这两者怎么统一起来的?我们拿《捉迷藏》做栗子:



“这个早晨很安静。五十码开外,有个刚换岗的哨兵在阅读丹尼斯·罗宾斯的平装本小说,但他的阅读并不专注,并且即将被一个沿路推来婴儿车的女人所打断。她有一张静谧的脸,仿佛把伦敦十月的寒雾带到了六十六街。接下来,她会向这个哨兵问路,他们简短交谈几句关于天气的看法。为了给她以深刻的印象,他很可能会提到格林德沃被捕的大新闻,而她像其余的共感者一样惊叹一声:多可怕!”





杂吗?不杂。碎吗?碎。我以前是这么形容白鲸的:“副词成语形容词找出一个给五毛找出两个给一块”太太。这是种修辞,当然。白鲸很少写短篇,但她的笔法几乎是短篇小说的笔法。长篇读者是很难消化这一连串的细节的,太磨人了。这又涉及到作者本身的问题,我前面说白鲸是个强调角色尊严的作者,白鲸对自己的控笔能力绝对是自信的,自信到这类作者甚至不会考虑自信这种问题,这类作者有个普遍毛病,他们绝无可能在行文过程中去体谅读者。你看得进去就看,看不进去就上吊。但是只要你乐意琢磨,马上就能展开气象万千的画面。你要说作者在其中安排了什么,那还未必,也许有些作者列了大纲,但我负责任的说,概念设计的唯一作用就是在方案阶段推翻重来,大纲的唯一作用就是违背大纲。否则何以体现大师和每平米五百块钱的设计师的区别?所谓的大师就是在无所谓数字模型的情况下得出和数字模型一样的结论,只要读者乐意,我们可以把《苦杏仁》自源头开始条分缕析扩初施工,然后你会发现每一条道路都通向既定的结局。




然后你会发现那个结局一点不重要。




我总是说,我对自己身为读者的品位很有信心。这不是说我看懂看透了我喜欢的作者,恰恰相反,我一点也不明白白鲸要说什么,但是没关系,我懂得了一些别的东西,一些她没有表达过的东西。我怀疑这就是《苦杏仁》以及连带的我所有阅读过的关于她的作品所要昭示的——我向你要一颗糖,你给了我一根拐杖。我从你的目光看见自己的残疾,我没有得到那颗糖,我要向你脱帽致意,我走上了更远的地方。






《苦杏仁》就要完结了,今天茶歇区的桌子上陈列不同于其他工作日的点心,旁边摆着雪白的纸巾,我摘了一张走到角落里,质量很好,摸起来有种脱脂棉布的手感,当下就多愁善感了,论意淫能力,作者永远比不上读者。




最后,写评论的人都有过这样那样的纠结——我要让作者知道有人这样嘶声力竭的赞美她的同时不能让作者知道是我这样嘶声力竭的赞美她。 @whaleclub 我把这枚圈放在这里,再一次战胜自己总是摆不正姿势的羞赧,在写这篇评论的那么几个时刻,我体会到不属于自己的写作的力量,这句话说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却觉得很荣幸。无论如何,我感谢你看到它。也谢谢你,看到这里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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